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成人高考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成人高考安全平稳顺利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工作。
1.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和“打击替考作弊”专项行动。考试期间,各地招考部门要会同本地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小组,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及本地的涉考有害信息,及时汇总报上一级考试机构相关部门。
2.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的管理。各地要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招生考试各环节安全顺利。要全面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
3.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人高考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并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4.强化考试队伍建设。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大力开展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全方位开展考试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能力。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对参与监考、评卷的考试工作人员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二、明确要求,确保考试及录取公平规范
1.各级招办要做好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加强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指导;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在现场确认时,县(市、区)招办要负责组织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
2.要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新生入学报到时,要加强入学审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止冒名顶替或套读考生上学。
3.进一步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和计划编制办法。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在川招生执行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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